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
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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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,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,近日,我院为6名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5万元,传递温情显担当。

2025年7月,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发现,事故被害人李某某不幸身亡,其家庭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。经调查核实,李某某承担家庭部分经济来源,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及时给予赔偿,导致被害人家中失去部分经济来源。李某某的丈夫马某某需独自抚养四个年幼的孩子,既要照料家庭,又要务工维持生计,生活陷入困难。我院为解决马某某眼下困境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为四名未成年发放救助金2万元,缓解一家五口的燃眉之急。
与此同时,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也移送了一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救助线索。经查,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小花(16岁)和小红(13岁),两人所在家庭均为低保户,母亲身患重病导致残疾,生活十分艰难。我院立即决定对二人开展司法救助,快速推进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,为她们提供急需的经济帮扶,并根据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与民政局、妇联等多家单位签订的司法救助协作机制,将相关线索信息及时移送至各职能部门,民政、妇联等部门随即介入,开展多元帮扶工作。妇联密切关注小花和小红的学习、生活和心理动态,指派专人进行跟踪回访,持续提供关爱。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司法救助“扶危济困、救急救难”司法救助职能,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通过及时发放救助金并联动社会力量开展综合帮扶,有效关爱带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点亮希望之灯。